按照《市环保局关于做好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监管的函》(津环保土函【2017】421号)要求,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,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,确定了《宁河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(第一批)》,重点监管企业已与区政府签订《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》,现予以公示。
2018年宁河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(第一批)
附件:《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》
宁河区环境保护局
2018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