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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月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有关规定,津南区和宁河区不予奖惩。

    信息发布者:later11
    2019-04-02 15:17:01    来源:日报   转载

    昨日,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,今年2月,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.06,同比上升15.6%;达标天数15天,同比减少2天;达标比例为55.6%,同比下降7.4个百分点;重污染天数4天,同比增加4天。各区空气质量排名,蓟州区居首。

      2月,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5.40~6.46之间,按照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%权重进行排名,2月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:蓟州、宝坻、滨海新区、西青、东丽、和平、静海、津南、宁河、南开、武清、红桥、河北、北辰、河东和河西。

      对照2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,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,额度依次为:蓟州区140万元、宝坻区120万元、滨海新区100万元、西青区80万元、东丽区60万元、和平区40万元、静海区20万元。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,额度依次为:河西区140万元、河东区120万元、北辰区100万元、河北区80万元、红桥区60万元、武清区40万元、南开区20万元。按照有关规定,津南区和宁河区不予奖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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